各在建項目施工、監理、三檢 單位:
為切實提高在建項目各責任單位和參建人員的質量安全意識,推進各項目優質、安全的順利實施,進一步提升園區建設管理水平,我司于2020年12月份委托深圳市瑞捷建筑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對在建的房建項目進行質量、安全檢查評估。我司依據檢查評估結果和合同約定,對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南富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宏志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等責任單位給予違約處罰,并通報如下:
一、各項目檢查評估情況
(一) 永和家園北組團
施工單位: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監理單位:安徽省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檢測單位:安徽省建設工程測試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
1.施工單位:(1)質量方面:地下室存在滲漏現象;個別墻體砌筑灰縫存在透光縫;構造柱馬牙槎留置不足;鋼筋綁扎不到位;頂層模板拼縫不嚴密;鋁模支撐未完成,開始操作層施工等。(2)安全方面:個別施工人員未戴安全帽;屋面樓梯臨邊防護缺失;預留洞口防護不及時;臨時用電不規范;大型機械維保簽字不符合要求;鋼筋加工區未設置防護棚;材料堆放未設置防雨措施;揚塵措施不到位;工人工資表審核不嚴格等。該項目工程質量評分83.52,安全文明評分77.71分。綜合評分:82.57分。
2.監理單位:監理月報材料進場使用情況編制不全;監理日志記錄內容不全,記錄問題不閉合;鋼筋見證取樣臺賬更新不及時;混凝土澆筑旁站記錄中的夜間照明記錄錯誤等。綜合評分:83.92分。
(二)TF4學校
施工單位: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監理單位:安徽省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檢測單位:安徽省建設工程測試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
1.施工單位:(1)質量方面: 地下室頂板存在滲漏現象;墻體抹灰層存在露鋼絲網、空鼓裂縫現象;窗框固定工序倒置;消防套管未設置;局部電氣橋架吊桿安裝不到位;防水保護層未設置;混凝土存在質量缺陷現象;(2)安全文明:腳手架連墻件設置不足;個別進場人員未佩戴安全帽;施工用電不符合要求;電焊機未做接零保護;施工現場道路存在積塵,揚塵治理措施不到位;工人工資發放資料審核不嚴格;防疫物資儲備不足等。該項目工程質量評分79.82,安全文明評分74.06分。綜合評分:76.48分。
2.監理單位:(1)混凝土澆筑旁站記錄不全;監理通知單回復不到位;監理日志記錄內容不全等。綜合評分:83.24分。
(二)香樟小學綜合樓
施工單位:安徽宏志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監理單位:合肥康達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檢測單位:安徽省建筑工程質量第二監督檢測站。
1.施工單位:(1)質量方面: 鋼筋主要存在問題:后澆帶部位止水鋼板存在未雙面焊接、不交圈現象;局部直螺紋連接接頭未按要求錯開35D;局部鋼筋未按圖集進行施工;鋼筋加工場首層直螺紋鋼筋端部多處存在未鐓平、打磨加工,局部存在缺口、污染;模板支撐主要存在問題:局部后澆帶未設置支撐,步距未按要求施工;局部存在強度不足進行拆?,F象;局部存在模板接縫不嚴密、漏漿現象;其他主要問題:工人體溫檢查缺失;勞務合同未發放到個人;未設置實名制考核;工人工資卡未到手;(2)安全方面:局部存在模板支撐立桿間距與方案不符;掃地桿、水平桿未縱橫向滿設,掃地桿存在提前拆除現象;高處作業人員未系掛安全帶;電箱內漏保設置不足;臨時用電不規范;塔吊鋼絲繩斷絲嚴重未及時更換;塔吊旋轉半徑范圍內未設置防護棚;工人宿舍使用大功率電器;揚塵公示牌缺失,未安裝揚塵監控設備;安全文明評分74.81分。(3)綜合評分:78.9分。
2.監理單位:(1)監理規劃針對性不強;監理月報記錄內容不全;監理日志記錄內容不全;部分整改通知單回復不到位,安全周檢回復不到位;監理旁站記錄內容不全。(2)綜合評分:80.5分。
(二)昌河幼兒園
施工單位:河南富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監理單位:安徽省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檢測單位:合肥工大工程試驗檢測有限責任公司。
1.施工單位:(1)質量方面: 鋼筋主要存在問題:首層柱直螺紋連接接頭未按要求錯開35D;部分拉筋未按雙向設置135°彎鉤;部分梁直錨水平段不足15D現象;鋼筋加工場局部鋼筋存在生銹較嚴重;直螺紋鋼筋絲扣未加設塑料蓋保護局部箍筋彎鉤水平段不足10D;模板支撐主要存在問題:樓梯步級段局部存在立桿懸空現象;鋼管支架局部頂步步距未按方案要求搭設;局部鋼管支架缺失水平拉桿、掃地桿現象;局部梁底未按方案要求加設立桿立桿;立桿支撐于噴錨面現象;其他主要問題:基坑東側噴錨面存在厚度不足、露鋼筋網現象;現場未設置標養室,混凝土試塊堆放于室外場地;實名制系統未完善;防疫物資嚴重缺少。(2)安全方面:基坑底部未設置排水溝,西北角存在寬度3m左右邊坡未噴錨;模板支撐掃地桿、水平桿未縱橫向滿設,梁底模板支撐立桿沿梁跨方向與方案不符;基坑臨邊防護高度不足1.2m現場使用不符合規范要求質量的梯子;總配電室未設置擋鼠板,現場使用插線板,電箱內日常巡視檢查記錄缺失;圓盤鋸未設置鋸盤防護罩;鋼筋原材堆放未設置防雨措施;個別模板材料堆放區未設置滅火器;揚塵公示牌缺失,揚塵監控設備未聯網;安全文明評分75.33分。(3)綜合評分:77.16分。
2.監理單位:(1)暫未編制質量通病防治措施;監理月報記錄內容不全;安全周檢回復不到位;個別通知單整改回復不到位混凝土澆筑旁站記錄無夜間照明情況;暫未建立檢驗批臺賬。(2)綜合評分:81.74分。
二、質量安全整改要求
1.檢查通報中提出的質量安全隱患和技術資料缺失,施工單位須在檢查之日起七日內完成整改,書面回復監理公司、項目業主代表,監理公司做好復檢記錄。對未按期整改項目,按合同約定給予相關單位和責任人嚴厲處罰。
2.各承建單位必須建立、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按照招投標文件、合同約定和施工驗收標準,規范施工質量管理,并引以為戒,做到舉一反三,徹底消除質量安全隱患,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處于全過程受控。
三、違約處罰
按合同有關約定,對項目質量安全違約行為通報處罰如下:
1.給予施工單位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南富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宏志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分別處罰違約金元10000元、20000元、20000元。
2.給予監理單位安徽省建設監理有限公司處罰違約金元2000元。
3.給予監理單位安徽省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合肥康達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分別處罰違約金元10000元、10000元。
各責任單位、參建人員要進一步提高質量安全意識,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將工程質量和安全施工落到實處,加強項目日常管理,人員切實在崗履責。我司將定期進行專項檢查和委托第三方抽查,對未按合同履約、未按設計圖紙和招標文件規定施工,嚴格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違約處罰,對后續檢查中連續受到通報批評的公司和具體負責人報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
特此通報。
2021年1月12日